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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重申需护航船舶必须提前七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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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6日,中国海军舰艇编队抵达亚丁湾海域,正式开始护航。图为“武汉”舰舰载直升机航拍编队开始护航的场景。中新社发 李唐 摄

 

  中新网1月7日电 中国海军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的舰艇编队于当地时间6日凌晨驶抵亚丁湾,首次执行护航任务。中国交通运输部昨天重申,需要护航的船舶要提前7天提出申请。

 

  交通运输部发言人强调,需要护航的船舶需要提前7天提出申请,交通运输部将根据船舶船期具体情况,向海军统一提出免费护航申请。

 

  此外,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六日表示,港澳台方面渔船如有需要护航,可向大陆方面提出申请。

 

  中国交通运输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称,申请护航须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一、自2009年1月6日起,凡西行通过东经057度线、南行出红海通过北纬15度线进入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的中国船舶,可向中国船东协会提出申请护航,并由中国船东协会向交通运输部提出护航请求。

 

  二、进入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的中国船舶应确保船舶通信设备处于正常适用状态,随时接收航行安全信息。在进入和离开该区域时与北京海事卫星地面站各进行一次通信联络,表明已进入或离开该区域。

 

  三、再次重申船舶航行该海域期间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有关打击海盗决议和保安规则及我部相关要求,采取严格的警戒和保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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