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集团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4年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简称“中航集团”)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航集团本部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股份)、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航快递公司)等6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航集团成立于2002年10月,2013年底注册资本100.28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7家,主要从事航空旅客、货物、行李邮件运输,飞机租赁,航空器材及设备的维修等。
据中航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3年底资产总额2161.33亿元,负债总额1520.37亿元,所有者权益640.96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998.14亿元,净利润35.58亿元,资产负债率70.34%,净资产收益率5.7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4.7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该集团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航集团不断加强航空主业建设,在资金投放与资本运作上持续向航空主业倾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改善服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2013年运输航空事故征候万时率等安全指标达到集团成立以来较高水平。审计也发现,中航集团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廉洁从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业绩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
(1)2013年,下属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多计成本费用726.61万元,导致少计利润726.61万元。
(2)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和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空)审核把关不严,使用从外部取得的虚假发票入账,涉及金额9073.88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深圳航空营销委员会违规购买发票,用于报销137.32万元相关费用。
2.内部管理方面。
(1)2011年至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对机票代理人履行大客户三方协议行为监管不力,未能发现4家机票代理人违规用散客冒充大客户人员销售机票22.21亿元的行为,多支付代理人大客户销售折让3682.12万元,其中2013年1383.67万元。
(2)2012年至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自行组织采购机供品,总金额1.03亿元,其中6020.26万元(占58%)的采购项目在合同到期后直接延长合同期限,未遵循集中采购选择和管理供应商应有的程序。
(3)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各分公司违规自行采购擦拭布等6种物料,金额472.94万元,比集中采购协议价高出206.06万元。
(4)2012年至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杏仁等小食品,由于参与竞争性谈判的2家企业为同一人控制,导致竞争性谈判采购流于形式,涉及金额1792.35万元。
(5)部分产品采购中间环节多、同类产品价差大,增加了采购成本。
(6)下属国航股份等2家单位存在信息系统数据未进行异地备份,以及机房建设未达到国家A级机房要求等不规范问题。
(二)发展潜力方面。
本次审计发现,中航集团近年主要通过持续加大投入、调整机型结构,提升航空主业核心竞争能力,但在主业以外缺少稳定有效的经济增长点,航食一体化、物流一体化和机务一体化等发展战略仍处于启动阶段,整合资源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廉洁从业方面。
2011年至2014年,下属民航快递公司北京幸福营业部在销售国际机票业务过程中,通过为客户高开机票报销凭证、开具会议费发票等方式取得资金130.36万元,其中向购票单位经办人支付回扣71.71万元。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08年至2012年,审计署对中航集团历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仍未整改完毕。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中航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
中航集团关于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4年,国家审计署依照相关规定对我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客观反映了我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严格按要求组织完成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我公司的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业绩方面
1.关于“2013年,下属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多计成本费用726.61万元”问题
审计指出此问题后,国货航已于2014年6月和7月冲销了多计提成本费用,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成本费用核算流程,并建立了常态化监督机制。
2.关于“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和深圳航空审核把关不严,使用从外部取得的虚假发票入账,涉及金额9073.88万元”问题
此次审计发现的虚假发票,是国航股份和深圳航空在与代理商开展正常业务支付对方费用过程中,由于未严格履行发票验真手续,以及目前发票的验真手段有限,导致个别代理商使用的不合规发票流入我公司,而非我公司主观故意取得。审计指出此问题后,国航股份和深圳航空已将审计发现的代理商提供的虚假发票全部进行了退换。国航股份和深圳航空分别制定下发了公司发票验真管理办法,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发票验真程序,同时,将发票验真工作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作为日常重点检查项目,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
3.关于“2012年至2013年,深圳航空营销委员会违规购买发票,用于报销137.32万元相关费用”问题
审计指出此问题后,深圳航空及时收回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按照会计核算办法调整了有关账务,并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严重警告及警告的处分,对有关责任人的工作进行了调整。此外,重申并强调了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及报销要求,相关部门内部制定并实施物品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资金使用流程,同时,通过强化业务技能培训,规范财务业务操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2011年至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对机票代理人履行大客户三方协议行为监管不力,未能发现4家机票代理人违规用散客冒充大客户人员销售机票22.21亿元的行为,多支付代理人大客户销售折让3682.12万元”问题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国航股份积极处理相关问题,采取了清理滥用协议、严格执行SFR(连续三个月国内单次乘机率)监控、后返扣罚、要求客户更换服务商等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还完成了“企业客户员工名单匹配系统”需求分析和项目立项开发,计划于2015年7月上线实施。此外,为进一步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公司计划于2015年年内建设完成全面有效的三方协议防滥用机制。
5.关于“2012年至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自行组织采购机供品,总金额1.03亿元,其中6020.26万元(占58%)的采购项目在合同到期后直接延长合同期限,未遵循集中采购选择和管理供应商应有的程序”问题
审计指出此问题后,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积极组织整改工作。一是2014年到期的机供品合同均不再续签,2015年按机供品单品单独组织集采谈判。截至2015年5月,已组织了机上牛奶、一壶装绿茶、饼干等品种的集采工作,其他品种的机供品正在组织集中采购过程中。二是完成了《西南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三是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工作,西南分公司组织对采购标的物的需求、数量、技术标准、质量等级等进行细化,扩大寻源范围和市场调查,严格执行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结果的竞争性和流程的规范性;同时加强供应商和采购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采购、供应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6.关于“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各分公司违规自行采购擦拭布等6种物料,金额472.94万元,比集中采购协议价高出206.06万元”问题
审计指出此问题后,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已先后停止了以上6种物料的自行采购,统一执行公司集中采购合同。国航股份集中采购部积极推进物料标准(型号、规格)的统一。通过制度明确框架协议的适用范围。要求各分公司自查,并纠正未执行框架协议等类似问题。为减少采购中间环节,节约采购成本,推行公开透明、集中统一、面向生产厂商直接采购的招标模式。具体采取了如下改进措施:一是明确文件体系的三级管理模式。二是开通门户网站,通过外围渠道发布采购项目信息,持续推进采购模块应用的深化,形成采购信息系统搭建方案。三是全面梳理现有合同、协议,对现有供应商信息库进行分类梳理,完善供应商年度绩效评估办法。四是建立采购业务组织绩效考核长效机制。五是加强风险防控,对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采购监督,建立采购问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六是成立国航股份采购管理委员会,制定委员会章程并按章程开展工作。
7.关于“2012年至2013年,下属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杏仁等小食品,由于参与竞争性谈判的2家企业为同一人控制,导致竞争性谈判采购流于形式”问题
审计指出此问题后,国航股份机供品集采尽量邀请生产商参与,加大了市场价格信息收集,确保集采价低于市场价格。下属西南分公司已于2014年9月终止向这两家企业采购果仁、杂味豆、杏仁、腰果等。此外,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还对其他机供品供应商资质进行了复核。2014年9至11月,对签订合同的产品开展了市场调查,终止了价格不具备优势的5家供应商的采购合同。2014年10月,在西南分公司内部组织开展了供应商满意度调查,终止了评分低于85分的6家供应商。
8.关于“部分产品采购中间环节多、同类产品价差大,增加了采购成本”问题
审计指出此问题后,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立即终止了相关两家公司杏仁和果仁的采购,逐步减少向经销商订货。下一步西南分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寻源范围,主动与生产商联系,尽量减少采购中间环节,节约采购成本。
9.关于“下属国航股份等2家单位存在信息系统数据未进行异地备份,以及机房建设未达到国家A级机房要求等不规范问题”
关于“信息系统数据未进行异地备份”问题,国航股份已初步制定系统异地灾备策略,正在论证系统异地灾备前期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国航新主机房IT基础设施规划及系统搬迁咨询项目”的相关建设工作。目前,国航股份已开始建设成都灾备机房,实现系统数据级异地备份。深圳航空已完成容灾建设咨询项目验收,拟于2017年底完成核心系统同城灾备,2018年底完成异地灾备,2020年完成所有系统同城和异地灾备。关于“机房建设未达到国家A级机房要求”问题,国航股份已规划建设达到国家A级机房要求的主机房,预计2016年9月完成新机房竣工验收。
二、发展潜力方面
对于审计指出的发展潜力方面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从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推进资源整合优化,促进主业辅业协同发展等方面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启动战略价值重构项目。目前,在前期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相关项目的基本内容、实施路径已经明确,并在分别推进之中。二是加强主业内部的战略协同、市场协同、保障支持协同,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三是加快推进一批重点战略项目,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辅业协同发展能力。
三、廉洁从业方面
我公司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有关审计指出的“下属民航快递公司北京幸福营业部在销售国际机票业务过程中,通过为客户高开机票报销凭证、开具会议费发票等方式取得资金130.36万元,其中向购票单位经办人支付回扣71.71万元”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启动了调查核实工作。经查,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目前,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之前,在审计署审计过程中,民航快递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暂停相关人员的职务续聘,并责成幸福营业部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加强对业务真实性的管控,规范业务辅证材料的收集、业务资金申请、服务协议签订和结算付款工作。同时,民航快递公司采取重申业务合规性管理要求,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制度等措施,着力强化内部管理工作。
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有关审计指出的“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之所以未整改完毕,主要是由于部分往来款是在我公司联合重组和主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往来款项,历经时间长,涉及方面多,处理难度较大。我公司一直在积极推动此问题的整改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往来款项的清理。关于剩余款项的处理,我公司也基本形成思路和方案,下一步将按要求继续推进清理工作。
以上是我公司的整改情况。我们将继续按计划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各企业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来源: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